查爾斯·賀智 (Charles Hodge) 系統神學與其他作品

Hodge, Charles - Systematic Theology & works
0097___§ 4. 有效恩典(Efficacious Grace)__

§ 4. 有效恩典(Efficacious Grace)

除了那些在不同程度上臨到所有人的聖靈工作外,聖經教導說,救贖之約確保了聖靈對於所有作為產業被賜給聖子的人,必有確實有效的影響。

此恩典之所以稱為「有效」,並非僅僅是從「結果」(ab eventu)來看。根據一種觀點,同一種影響在某個時間,或施加於某個人身上時,產生了救贖的果效;而在其他時間,或施加於其他人身上時,卻未能產生此果效。在前一種情況下,它被稱為有效的,在後一種情況下則不然。這並非奧古斯丁主義者(Augustinians)所指的意思。對於半伯拉糾主義者(Semi-Pelagians)、羅馬天主教徒(Romanists)和亞米念主義者(Arminians)而言,聖靈施加於所有人理性上的那種影響被稱為「充足恩典」(sufficient grace)。前兩者認為,這種恩典足以使罪人能夠行事,從而贏得或確保更大程度的恩典;若能妥善運用,最終將導致救恩。亞米念主義者承認,人類的墮落使所有人在自身能力上,完全無法行出任何在神眼中真正蒙悅納的事。但他們認為,這種源於人性現狀的無能,可以透過賜給所有人的聖靈影響來消除。這被稱為「恩典能力」(gracious ability);也就是說,這是一種歸因於恩典,或聖靈賜給所有人的超自然影響的能力。關於這兩點,抗辯派(Remonstrant)的《宣言》或《信條》措辭明確。其中說道:「人無法憑自己擁有救贖性的信心,也不是靠自己自由意志的力量而重生或歸正;因為在罪的狀態下,他無法憑自己去思想、意願或行出任何善事,任何本質上具有救贖性的善事,特別是歸正與救贖性的信心。但他必須在基督裡,透過福音的真理以及聖靈所加添的能力,在理智、情感、意志和所有官能上,由神完全重生並更新,這樣他才能正確地感知、默想、意願並成就那救贖性的善。」關於「充足恩典」這一點,《宣言》說:「儘管根據神的旨意,恩典的賜予程度有極大的差異,但聖靈確實賜予,或至少準備賜予所有聽聞福音真理的人,足以產生信心並推動其歸正各階段的恩典。因此,用於信心與歸正的充足恩典,不僅分配給那些實際相信並歸正的人,也分配給那些實際上並未相信且未歸正的人。」在《抗辯派辯護書》(Apology for the Remonstrance)中提到:「抗辯派主張,人在自然狀態下(per naturæ conditionem)所受的罪的奴役,在恩典狀態下並不存在。因為他們認為,神賜予所有蒙召者充足的恩典,使他們能從那種奴役中得釋放,同時他們也有自由意志,若願意,仍可選擇留在其中。」在《辯護書》中明確指出:「恩典之所以稱為有效,是從結果來看」(Gratia efficax vocatur ab eventu),其意為:「若要認定恩典本身具有足以在意志中產生同意的力量,但因為那種力量是部分的,若沒有人類自由意志的合作就無法付諸行動,因此,要產生果效,就取決於自由意志。」林博赫(Limborch)也教導同樣的教義:「充足的呼召,當透過自由意志的合作而獲得其果效時,便稱為有效。」

奧古斯丁主義者當然承認,普遍恩典在某種意義上是「充足的」。它足以使人在不悔改和不信上無可推諉。保羅甚至論及自然之光時也這麼說。外邦人因偶像崇拜而無可推諉,因為神永恆的大能和神性已藉著祂的創造之工向他們顯明。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祂(羅 1:20-21)。因此,普遍恩典足以使人知罪,並知曉他們對救贖的需要;知曉福音的真理;知曉他們有責任接受福音的邀請並順服其命令;以及知曉他們的不悔改和不信是歸咎於他們自己,歸咎於他們邪惡的心;他們是自願選擇世界勝過基督的服事。這些果效是臨到所有聽聞福音者之恩典所傾向產生的。事實上,在許多情況下,它確實產生了這些果效,若非受到抵擋和消滅,它本可在所有人身上產生這些果效。但它不足以使靈性死的人復活;不足以改變人心並產生重生;而且它並非透過人類意志的合作而產生這些果效。這一點無需單獨討論。如果抗辯派和羅馬天主教的教義體系的其他部分是正確的,那麼他們的教義就是正確的;如果該體系是錯誤的,那麼它就是錯誤的。如果關於人墮落後的自然狀態以及神在揀選上的主權之奧古斯丁教義是合乎聖經的,那麼可以肯定的是,充足恩典並非因人類意志的合作而變得有效。那些持有後者觀點的人拒絕前兩者;而持有前兩者的人必然拒絕後者。然而,拒絕「充足恩典」教義的原因,不僅僅是因為它與其他既定教義在邏輯上的關係。它也可以被證明與聖經關於重生及其實現方式的教導相悖。然而,當我們回答「為何神的恩典在歸正之工中是有效的?」這一問題時,這些論證將會更適當地呈現出來。

關於此主題的另一種錯誤觀點是,聖靈在歸正中的影響力,其有效性歸因於其「相稱性」。這有時是指它對受影響者心靈狀態的適應性。當一個人處於某種狀態時,同樣的影響(無論在種類還是程度上)可能無法產生任何深刻的印象;而當他處於另一種更為有利的心靈狀態時,則可能導致他真正的歸正。從這個觀點來看,「相稱性」教義與前述觀點並無不同。它假設聖靈影響的對象,在某種心靈狀態下抵擋,而在另一種狀態下順服並與之合作,其有效性最終歸因於這種合作。

然而,有時其含義不僅僅是恩典與受影響者的心靈狀態相稱。貝拉明樞機(Cardinal Bellarmin)反對上述觀點,認為它假設了一個人相信而另一個人不信的原因,在於受影響者的自由意志。他說,這直接違反了使徒在林前 4:7 所說的:「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他補充道:「因為,若有兩個人聽同一個講道者,並有同樣的內在感動,而一人相信,另一人不信,那麼相信的那個人豈不是可以說,他與不信者不同,是因為他自己的自由意志接受了那感動,而另一個人拒絕了嗎?他豈不是可以誇口說自己與神的恩典合作,而對方卻藐視了它?然而使徒完全禁止這樣做。」這裡承認了區分奧古斯丁主義與所有其他教義體系的主要原則。為什麼一個人悔改並相信福音,而另一個人卻依然不悔改?奧古斯丁主義者說,這是因為神使他們不同。祂賜給一人,卻不賜給另一人。所有反奧古斯丁主義者都說,原因是其中一人與神的恩典合作,而另一人沒有;或者一人順服,另一人沒有;或者一人不抵擋,另一人抵擋。貝拉明在此站在奧古斯丁和保羅一邊。然而,他自己的理論實際上是對上述承認的撤回。他說,在所假設的情況下,不同的結果應歸因於所施加的影響與受影響者心靈狀態之間的相稱性。但這種相稱性是被預見並設計好的。神確切地知道,在給定的環境和心靈狀態下,什麼種類和程度的影響對於決定某人的意志是有效的。祂決定施加這種影響,目的是確保罪人的歸正,並確切地預知其成功。貝拉明說:「有效性與其說來自勸說的強烈程度,不如說來自神所預見的意志傾向。誠然,當神透過內在的勸說提出某事時,祂看見意志適合於同意。」他又說:「(事物的)無謬性並非源於神聖推動的強烈程度,而是源於對意志本身適應性的預見。」從一個角度看,這似乎將信徒與不信者之間差異的原因歸於神的旨意;因為是祂預見並意圖了結果,並調整了手段以達到目的。但實際上,差異的原因在於人本身。一個人易受影響且順服;另一個人則剛硬且頑固。此外,這種觀點與前一種觀點一樣,將產生重生的影響視為一種單純的勸說,這與聖經的描述相悖。它忽略了聖經關於人墮落後處於靈性死亡狀態的教義,並公開否認了神的主權。因此,如果這些教義正如所有奧古斯丁主義者所信,是神話語中的教導,那麼這種觀點就無法與聖經調和。耶穌會士採取了與貝拉明所提出的觀點大致相同的看法。莫利納(Molina)在他著名的著作《自由意志與恩典恩賜、神聖預知、護理、預定與遺棄的調和》(Liberi arbitrii cum gratiæ donis, divina præscientia, providentia, prædestinatione et reprobatione concordia)中說:「充足恩典與有效恩典的本質是同一的;它是否有效,取決於我們的意志和自由同意,若我們同意則有效,若我們不同意則無效。神藉著『中介知識』(scientia media)無謬地運作:祂透過對未來條件下事物的知識,預見了如果賜下這種或那種恩典,在人身上會產生什麼效果;祂頒布了賜下這種恩典的旨意,祂預見到意志會因此同意;這樣的恩典就是有效的,因此預知不會出錯。」

羅馬教會的信條及其大多數神學家並不採納貝拉明的這種教義。他們認為充足恩典與有效恩典之間的區別,僅僅由結果來決定。一個人與他所領受的恩典合作,它就變得有效;另一個人不合作,它就沒有產生救贖的果效。關於這一點,特利騰會議(Council of Trent)裁定:「若有人說,人被神推動和激發的自由意志,在同意神激發和呼召時,對於獲得稱義的恩典毫無合作,不能預備和準備自己,也不能在願意時拒絕,而是像無生命之物一樣完全無所作為,純粹是被動的,則應受咒詛。」莫勒(Möhler)說:「根據天主教原則,在重生的神聖工作中,兩種力量結合在一起,即人的力量與神的力量,當工作完成時,它們相互滲透;因此這是一項神人合作的工作。神聖的大能先行,激發、喚醒並使人活過來,而人並未贏得、獲得或決定這種影響,但他必須順服並自由地跟隨它。」他引用特利騰會議的語言證實了這一點:「那些因罪而背離神的人,藉著祂激發和幫助的恩典,自由地同意並合作,從而轉向他們自己的稱義,並因此得到預備:當神藉著聖靈的啟示觸摸人的心時,人並非完全無所作為,因為他既能接受那感動,也能拒絕它,但若沒有神的恩典,他無法憑自己的自由意志使自己轉向祂面前的公義。」

根據奧古斯丁主義的教義,神聖恩典在重生中的有效性,既不取決於其相稱性,也不取決於受影響者的主動合作,或被動的不抵擋,而是取決於其本質和神的旨意。這是「神大能」的運作,祂說有就有,命立就立。這被公認為奧古斯丁本人的教義。他說:「神在人心中的運作,並非藉著外在的律法和教義的宣講,而是藉著內在、隱秘、奇妙且不可言喻的大能,不僅產生了真實的啟示,也產生了良善的意志。」「祂在人不想時先行,使人願意;在人願意時隨後,使人不會徒然願意。」

詹森主義者(Jansenists)作為奧古斯丁的忠實門徒,試圖在羅馬教會中復興他的教義。在教宗克萊孟十一世(Pope Clement XI)於著名的《唯一之子》(Unigenitus)通諭中譴責的從他們著作中摘錄的命題中,包括以下幾點:「第九條,基督的恩典是至高的恩典,沒有它我們永遠無法承認基督,有了它我們絕不會否認祂(林前 12:3)。第十條,恩典是全能神的手,祂命令並成就祂所命令的(可 2:11)。第十九條,神的恩典不過是祂全能的旨意:這就是神在祂所有聖經中傳遞給我們的觀念(羅 16:4)。第二十一條,耶穌基督的恩典是強大、有力、至高、不可抗拒的恩典,因為它是全能者意志的運作,是神使祂兒子道成肉身並使其復活之運作的延續與模仿(林後 5:21)。第二十四條,百夫長對神和耶穌基督僅憑其意志的運作就能醫治身體之全能的正確觀念,是我們對祂恩典在醫治靈魂脫離貪慾之全能所應有觀念的寫照(路 7:7)。」

毫無疑問,改革宗教會採納了關於此主題的奧古斯丁教義。《第二瑞士信條》(Second Helvetic Confession)說:「至於良善與美德,人的理智本身對神聖之事並無正確的判斷。誠然,心智或理智是意志的嚮導,但既然嚮導是瞎眼的,顯然意志所能達到的程度也就有限。因此,未重生的人對於良善並無自由意志,也沒有完成良善的力量。在重生中,意志不僅被聖靈改變,還被賦予了能力,使其能自願且有能力行善。必須注意的是,重生者在良善的選擇與行動上,不僅是被動的,也是主動的。因為他們被神推動,以致他們自己去行他們所行的。」

多特會議(Synod of Dort)宣稱:「所有人在罪中受孕……對一切救贖性的良善皆無能為力……若沒有聖靈重生的恩典,他們既不願也不可能歸向神,修正敗壞的本性,或為其修正作預備。」「信心是神的恩賜,並非因為神將其提供給人的意志,而是因為它確實被賜予、啟示並注入給人。」「當神在選民中運作真正的歸正時,祂不僅使福音在外在向他們宣講,並藉著聖靈有力地光照他們的理智,而且同一位重生之靈的有效性深入人的內心,打開封閉的心,軟化剛硬的心……將新的品質注入意志,使它從死變活,從惡變善,從不願變為願意。」

以下命題包含了抗辯派所持立場之一,會議需對此作出裁決。「恩典在初次歸正中的運作是無差別且可抵擋的,以致人可以藉此歸正或不歸正:若他沒有以自由的同意來決定自己,並且願意歸正,他的歸正就不會發生。」關於此命題,普法爾茨(Palatinate)的神學家在他們的《判決書》(Judicium)中,在提到抗辯派關於重生是藉由道德勸說而實現的觀點後,說道:「聖經雖然並不排除此過程中的道德勸說(因為整個和解的職分,不就是這種推薦與勸說嗎?林後 5:18-20),但它絕不將歸正的主要力量置於此,而是置於一種遠為神聖的行動中,其有效性不亞於創造或死人復活。這在神的恩典方面,以及在意志方面,都是不可抗拒的。在恩典方面:因為這是神在行動中施加的有效運作,無人能抵擋(羅 9:19),正如基督論到賜給使徒的智慧恩典時所說:『眾人必不得敵擋、反駁』(路 21:15)……在意志方面:因為順服於有效恩典的意志,已不再想要抵擋;既然它不想要,它就必然不想要,因此在不損害其自由的情況下,它無法想要抵擋。」

《西敏信條》說:「凡神所預定得生命的人,神唯獨在祂所定的悅納時候,藉著祂的道和靈,有效地呼召他們脫離他們本性所處的罪惡與死亡狀態,進入耶穌基督的恩典與救恩中;光照他們的理智,使他們靈性上得救地明白神的事,除去他們的石心,賜給他們肉心;更新他們的意志,並藉著祂的全能,決定他們行善;並有效地吸引他們歸向耶穌基督;然而,他們是藉著祂的恩典使他們願意,從而極其自由地來到祂面前。

「二、這有效的呼召,唯獨出於神自由且特殊的恩典,完全不是出於預見人有什麼可取之處;人在這事上完全是被動的,直到被聖靈賜予生命並更新,才得以回應這呼召,並擁抱其中所提供和傳遞的恩典。

「三、蒙揀選的嬰兒,若在嬰兒期死亡,藉著聖靈(祂隨己意在何時、何地、如何作工)由基督重生並得救。所有其他蒙揀選的人,若無法藉著聖道的職事在外在被呼召,也是如此。」

在《大要理問答》中,有效呼召被宣告為「神全能與恩典的工作」。

這些關於改革宗信仰的權威宣告,在一個簡單、清晰且全面的陳述上達成一致,即有效恩典就是神的全能。正如先前所提到的,我們所知的任何事件都可以歸納為三類。第一,由第二因(second causes)在神的護理引導和控制下的普通運作所產生的事件。第二,外在世界中由神的單純旨意或直接作為所產生的事件,無需第二因的合作。所有所謂的「神蹟」都屬於這一類。第三,由神全能的旨意或直接作為在人的心智、心靈和靈魂上所產生的果效。內在啟示、默示、神蹟奇事(如說方言、醫病等)以及重生,都屬於這一類。

如果這一點確定了,即有效恩典是神的全能,那麼關於此主題的所有爭議問題就都解決了。

  1. 它的運作完全是奧秘的。其果效不能理性地解釋,即不能用支配我們智力和道德活動的規律來解釋。主在約翰福音 3:8 指向了這一點:「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哪裡來,往哪裡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人們曾針對相反的假設寫過卷帙浩繁的著作;如果一旦承認重生或有效呼召是全能的工作,這些著作就失去了所有價值。沒有人有勇氣試圖解釋神的效率如何在創造中運作;或者基督的單純旨意如何醫治病人或使死人復活。如果人們相信這只是全能的工作,他們也不會試圖解釋基督如何使靈性死的人復活。
  2. 上述命題的另一個同樣明顯的推論是,不僅在神的護理效率與有效恩典之間存在具體區別,而且在後者與所謂的「普遍恩典」或「充足恩典」之間也存在區別。這不是程度、環境或相稱性的差異,而是運作的種類完全不同。確保或促進心智發展、道德品格形成的影響,與使死人復活所施加的效率之間,毫無類比可言。
  1. 同樣清楚的是,有效恩典不屬於「道德勸說」的性質。道德勸說是指一個人藉由提出真理和動機、勸誡、懇求、呼籲等,對另一個人的行為和狀態施加的影響。在這種道德力量的影響下,心靈可以順服或拒絕。其決定純粹是它自己的,並在它自己的能力範圍內。在全能的運作中,完全沒有這些成分。用一句話醫治病人,與用藥物醫治他,是本質上不同的過程。一個活人可以被勸說不要自殺;但一個死人無法被勸說而活過來。如果重生是藉由神的旨意、命令、全能所實現的,那麼它當然不是藉由論證或勸說的過程所產生的。
  1. 同樣明顯的結論是,聖靈的影響直接作用於靈魂。在神與受造物交往的普通事務中,所有果效都是透過第二因的媒介產生的。只有在神蹟和重生之工中,所有第二因才被排除在外。當基督對長大痲瘋的人說:「我肯,你潔淨了吧」,祂的旨意與果效之間沒有任何介入。當祂把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並叫他去西羅亞池子洗時,泥或水的性質對於恢復他的視力並無合作。同樣地,聖靈的旨意與靈魂的重生之間也沒有任何介入。真理可能伴隨或隨同聖靈的工作,但它在產生果效上並無合作。它可能伴隨它,就像抹泥伴隨了使瞎子復明的神蹟;或者像乃縵在約旦河沐浴伴隨了他痲瘋的痊癒。然而必須記住,「重生」(或其同義詞)一詞,有時在有限的意義上使用,有時在全面的意義上使用。將靈魂從黑暗的國度遷入神愛子的國度,是一件大事。它涉及多樣且全面的經歷。在有限意義上的重生之工前,通常有許多預備和伴隨的工作;而在重生之後(對成年人而言),必然且立即跟隨著許多工作。在所有這些預備和隨後的工作中,真理在工作中具有重要的、在某些方面是本質性的作用。在大多數情況下,對真理和罪的確信、羞恥感、懊悔、悲傷、焦慮,以及對平安與保障的渴望,都先於重生之工;而信心、喜樂、愛、盼望、感恩、熱心以及其他活動,則在不同程度上隨之而來。在所有這些狀態和行為中,簡言之,在意識範圍內的一切事物中,真理都起著本質性的作用。這些狀態和行為是真理在聖靈的大能或彰顯下所產生的果效。但重生本身,即將新生命注入靈魂,是聖靈的直接工作。這裡沒有使用手段的餘地,就像在創造或行神蹟時一樣。摩西擊打磐石伴隨著水的流出,但它與果效之間並非手段與目的的關係。因此,真理(對成年人而言)伴隨著重生的工作,但並非實現重生的手段。在醫治那隻枯乾的手之前有許多預備,之後也有許多跟隨;但恢復肢體的活力,作為神全能的行為,是在沒有第二因合作的情況下實現的。我們說我們是「藉著真理」而生的,這有兩種含義。第一,當「生」(或重生)一詞被用來包含整個過程時,不僅僅指賦予生命的行為,還包括該行為的所有預備和結果。在聖經中,以及在神學家的著作中,這個詞似乎經常被用在這個廣義上。第二,當「藉著」一詞表達的不是合作的原因或手段,而僅僅是伴隨的情況時。人藉著光看見。沒有光,視覺是不可能的。然而,瞎子的眼睛並非藉著光而睜開。同樣地,所有在重生之前、伴隨或之後的意識狀態和行為,都是「藉著」真理;但重生本身,即賦予靈性生命,是藉著聖靈的直接作為。

這個觀點常以「物理的」(physical)一詞來表達。經院哲學家談論「聖靈的物理影響」。教宗譴責詹森(Jansenius)教導:「恩典本身確實、真實且物理地預先推動並預定,不可改變、不可謬誤、不可抗拒且不可避免地是必要的」等。同樣地,圖雷丁(Turrettin)說:「有效恩典的推動,既不能恰當地稱為物理的,也不能稱為倫理的,而是超自然的和神聖的,它在某種程度上包含了這兩者。它不單純是物理的,因為它涉及道德官能,該官能必須與其本性相稱地被推動;它也不單純是倫理的,好像神僅僅客觀地運作,並使用溫和的勸說,這是伯拉糾主義者所主張的。但它是超自然的和神聖的,超越了所有這些類別。同時,它既參與了倫理的,也參與了物理的,因為聖靈為了我們的歸正,既有力又溫和地、令人愉悅且不可抗拒地運作。屬於物理方式的是,神藉著祂的聖靈創造我們、重生我們、賜給我們肉心,並有效地將信心與愛心的超自然習慣注入我們心中。屬於道德方式的是,祂藉著話語教導、引導、勸說,並以各種理由作為愛的連結將我們吸引到祂那裡。」這裡,正如那個時代的作家所常見的那樣,圖雷丁將「歸正」包含了他現在更頻繁區分的兩個標題:重生與歸正。前者包括聖靈在靈魂中所做的,後者包括罪人在祂的影響下被引導去做的。他以一貫的清晰度,將現在所指的「重生」歸於聖靈的物理運作;而將屬於「歸正」或靈魂自願轉向神的一切,歸於聖靈透過真理的媒介影響。

歐文(Owen)在他關於聖靈的著作中,極力主張這種物理運作的必要性。他將「歸正」與「重生」互換使用,包含了圖雷丁所理解的一切。因此他說,在歸正的工作中,聖靈施加了物理和道德兩種影響。在談到道德勸說時,他說:「聖靈在所有成年人的重生或歸正中確實使用了它,這或是直接透過宣講,或是透過將從話語中得來的光與真理應用於心智;因為藉著話語所提供的理由、動機和勸說性論據,我們的心智受到影響,我們的靈魂在歸正歸向神時受到運作,因此這成為我們合理的順服。通常沒有人歸正時,不能說明他是被什麼考量所說服的。但是,我們說聖靈在我們歸正中的全部工作,並不包含於此;而有一種真實的、物理的工作,藉此祂將屬靈生命的恩典原則注入所有有效歸正並真正重生的人心中,沒有它,就無法脫離我們所描述的罪與死的狀態;這可以透過隨後的論證來證明。關於此情況的主要論證,將隨後在我們從聖經的證明中得出,即在人的重生中,聖靈對人的靈魂有一種真實的、物理的運作。祂所做的一切並非僅僅在於這種道德勸說,隨後的理由足以證明。」

顯而易見,使用「物理的」一詞是為了與「道德的」相對照。聖靈任何不單純是藉由論證和勸說的道德影響,都被稱為物理的。如果在此情況下有必要使用任何區分性的稱呼,這個詞或許是最合適的。所有重要的點在於,一方面否定重生之工是藉由聖靈手中的真理所產生的道德力量來實現的;另一方面肯定在賦予靈魂新的生命原則時,存在著全能的直接運作。

這項教義,無論是在其所否定的還是在其所肯定的層面上,並非早期神學家所獨有。現代德國神學家們,儘管各自使用其獨特的哲學語言,也都承認:除了在意識領域中發生、並由神藉著真理所產生的靈魂狀態改變之外,神還透過祂直接的效能,傳遞了一種新的生命形式。這有時被稱為基督的生命,有時被稱為基督的位格,有時被稱為祂的本體,有時被稱為祂的神人二性等等。他們教導說,人在重生中是被動的,但在悔改中則是主動的。埃伯哈德(Ebrard)說:「人每一刻都遠遠超乎其意識所及。」這話是真實的,它應當教導我們,在我們的內在生命中,有許多事物是我們無法分析與解釋的。

  1. 當然,人們會承認,如果有效恩典是全能的運作,那麼它就是不可抗拒的。普遍恩典,即聖靈或多或少賜給所有人的影響,當然是可以被有效地抵擋的,這一點我們承認。真正的信徒常常使聖靈擔憂並消滅聖靈的感動,這無疑也是真實的。簡言之,所有那些本質上屬於道德性、藉由真理所施加的影響,都是可以被反對的,這一點也無可爭辯。但如果重生的特殊工作(在該詞的狹義上)是全能之力的結果,那麼它就無法被抗拒,正如創造的行為無法被抗拒一樣。這結果緊隨神的旨意而發生,正如祂說「要有光」,就有了光。
  1. 從同樣的前提進一步推論,靈魂在重生中是被動的。靈魂是這項改變的承受者,而非施行者。靈魂在改變發生之前與之後的過程中進行合作或處於主動,但改變本身是一項被動的經歷,而非主動的作為。那些來到基督面前的瞎子與瘸子,在來到祂面前的過程中或許付出了許多勞力,他們也歡喜地運用了被賦予的新能力,但在被醫治的那一刻,他們是完全被動的。在產生該結果的過程中,他們沒有以任何方式進行合作。如果重生正如醫治瞎子的眼睛或以一句話開啟聾子的耳朵一樣,是全能之力的結果,那麼重生也必然如此。
  1. 根據這種觀點,重生必然是瞬間發生的。在生與死之間沒有中間狀態。如果重生是使先前死的人活過來,那麼它必然像拉撒路的復活一樣瞬間完成。那些將重生視為一個漫長過程的人,要麼將伴隨歸信的所有狀態與操練都包含在內,要麼就是採納了「重生是道德勸說之結果」的理論。如果重生是全能者的工作,是神單純意志的結果,那麼它必然是瞬間的。神吩咐罪人活過來,他就活了,充滿了嶄新的、屬神的生命。
  1. 由此亦可推論,重生是主權恩典的作為。如果樹必須先變好,果子才會好;那麼果子的好壞,就不可能是決定那位有能力改變樹木者將樹從壞變好的理由。因此,如果屬靈的好行為是重生的果子,那麼它們就不可能是神施展其賜生命之能力的根據。因此,如果聖經教導奧古斯丁意義上的有效恩典教義,那麼聖經就是在教導:重生是一項主權的恩賜。它絕不可能因為看見或預見到蒙受這救贖性改變者身上有任何良善而賜下。那些被基督醫治的人,沒有人會假裝是因為自己有特殊的良善,才尋求祂施展全能;更沒有人會夢想將視力或健康的恢復,歸功於自己與祂的全能有任何合作。
信仰問答